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如果買賣雙方是直系親屬,在辦理房產過戶繼承等方面很容易出現糾紛,因此現在購房人都會選擇直接用孩子的名義來買房。“偉嘉安捷”指出,在直系親屬間,在以孩子的名義貸款買房之前,需要了解這樣辦理存在的風險,“偉嘉安捷”列舉如下:
套數不同首付比例不同 可能影響日后獨立購房
目前二手房市場交易中,很多人在買房時為了省事或日后過戶方便,以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后,再利用自己的資產為其還貸款,然而這樣做首先會影響到日后孩子自己貸款買房。“偉嘉安捷”指出,在父母為子女購房后,房產即掛靠在孩子名下,按照北京(樓盤)的限購政策,成年單身人士只能貸款購買一套住房,因此極可能失去購房資格。此外,即便子女已成家,名下有一套房產,獨立購房時會被算作二套,如果名下這套房貸款未結清,使用商業(yè)貸款首付比例將提高,增加日后買房的經濟壓力。
子女是未成年人無法貸款 需要一次性全款購房
“偉嘉安捷”指出,如果購房人給子女買房時子女還是未成年人,則不具備貸款的條件。因為未成年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辦理購房登記時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代理,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需要提交能夠證明代理人身份的材料。由于未成年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沒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如果買賣合同約定房屋的購買方是未成年人,則該房屋買賣不能申請銀行貸款,只能是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才能交易。
以孩子名義申請房貸 房產處置易鬧糾紛
子女是未成年人時不能夠申請貸款的,如果孩子已經滿了18歲,可以用孩子的名義申請房屋貸款,再利用自己的資金替償還房貸,但是由于房產證人與實際還款人并非同一個人,因此如果日后房產需要出售轉讓等,都比較容易父母與子女因為產權問題鬧糾紛,所以“偉嘉安捷”建議,如果子女已經成年并且有自己的收入,還是獨立貸款比較好。但是如果一定要以子女的名義申請房貸,可以和子女一起聯名貸款,由父母出資付齊首付,子女償還貸款,這也是目前比較普遍的一種購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