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jiān)測與統(tǒng)計處原處長沙志剛,因受賄844萬元被一中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國土部一官員受賄844萬判無期
地籍管理司監(jiān)測與統(tǒng)計處原處長沙志剛被一審判決,檢舉國土部兩名官員獲減輕處罰
安排自己的關聯(lián)公司,插手全國性的土地調查項目,從中受賄844萬余元。昨日,國土部地籍管理司監(jiān)測與統(tǒng)計處原處長沙志剛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46歲的沙志剛,案發(fā)前擔任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監(jiān)測與統(tǒng)計處處長兼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下簡稱“二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基礎圖件組組長。
丈夫被判無期妻子當庭痛哭
昨日上午11時許,身著號服的沙志剛被押解上法庭。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過程中,沙志剛垂著腦袋,表情平靜。他的妻子在聽到“判處無期徒刑”后,當即痛哭起來。妻子稱,兒子才一歲多,經常詢問“爸爸在哪里,什么時候回家?”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6月至2010年1月期間,沙志剛將“二調”項目投標資格考試的內容泄露給北京淘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淘源公司),幫助該公司順利通過考試,并為該公司承攬各地國土部門及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等項目提供幫助。
為此,沙志剛以領取股份收益為名,多次非法收受淘源公司法定代表人給予的844余萬元。
檢舉其他官員獲得減輕處罰
此前,沙志剛的上司、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原副司長溫明炬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據了解,都想安排自己的關聯(lián)公司承攬項目,沙志剛和溫明炬產生矛盾。沙志剛到案后除了主動檢舉揭發(fā)溫明炬外,還檢舉國土資源部機關服務局接待處副處長昝紅偉,昝紅偉獲刑15年。
沙志剛因此獲得了立功和重大立功情節(jié),為自己謀得了減輕處罰。
昨日,法院一審認為,沙志剛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情節(jié)特別嚴重,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